关于评选成人教育2021届毕业生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学生”的通知
院内各毕业班:
为表彰2021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学院管理、学习成绩优异、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和学生,根据《江南注册成人教育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学生评选办法》,评选2021届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学生”。请各班结合实际,本着“公正、公开、择优、透明”的原则认真评定,并于4月24日前将名单及推荐材料报成教部学生管理中心。
联系人:王芳 联系电话:6152962
附件:《江南注册成人教育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学生评选办法》
2021年4月13日
附件:
江南注册成人教育
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学生评选办法
一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范围、条件和办法
(一)评选范围
各班任职的学生班干部均可参加评选。评选比例原则上掌握在班级学生总数的4%。
(二)评选条件
1、热爱祖国,热爱中国共产党,拥护和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思想进步。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。遵守校纪校规,为人正派,团结同学,维护社会公德。
积极完成学生管理中心和班主任安排的各项工作、任务。
2、热爱本职工作,以身作则,关心同学。具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,工作积极主动,踏实负责,在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做出一定的成绩,在同学中具有一定威信。
3、积极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工作,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,解决问题的能力,在教师与同学间起到桥梁、纽带的作用。
(三)评选办法
由班主任会同班委会根据评选条件提出初步意见,组织学生民主评议产生,按规定时间将学生个人工作总结、班委会评议意见和班主任鉴定上报学生管理办公室,成教部审核批准。
二、“优秀学生”的评选范围、条件和办法
(一)评选范围
在校学习的学生符合评选条件者,可参加“优秀学生”评选,评选比例原则上掌握在班级学生总数的4%。
(二)评选条件
1、热爱祖国,热爱中国共产党,拥护和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思想进步。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。遵守校纪校规,为人正派,团结同学,维护社会公德。
2、学习态度端正,有钻研精神和独立思考、分析、解决问题的能力;求知欲强,知识面宽,学习成绩良好。
(三)评选办法
由班主任会同班委提出初步意见,组织学生民主评议产生,并按规定时间将学生个人材料、班委会评议意见及班主任鉴定报学生管理办公室,成教部审核批准。
三、表彰办法
凡被评为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学生”者,将颁发荣誉证书,有关材料进入本人档案。